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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108學年度考試入學招生(含原民碩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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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簡介》(2018年考試入學招生適用)

《原住民文教法律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https://youtu.be/hl56k59Xfec
引用自 2019-01-15 IPCF-TITV 原文會 原視新聞 _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8學年度開辦原民文教法律碩專班

《文教法律碩士班招生簡章》

【招生名額】 8 名
【報考資格】 符合本簡章貳、報考資格規定者。
【考試項目】
一、筆試:憲法
二、面試:
1、進修計畫相關問題(50%)
2、文教相關議題(50%)
三、資料審查
1、簡歷自傳(40%)(A4 繕打 5 頁以內)。
2、進修計畫書(50%)(A4 繕打 20 頁以內)。
3、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10%)(如學校成績單、工作經驗、獲獎證明、外語能力證明、創作或參與文教法律相關活動優異表現之證明)。
※上述資料請依序合併裝訂成冊,一式 1 份。
※繳交資料不予退還,重要資料請繳交副(影)本。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1.憲法 2.資料審查
【考試日期】 筆試及面試:108 年 3 月 17 日(星期日)
【考試地點】
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和平東路 2 段 134 號)。
二、考場及座位最晚於考試前3日於本校招生資訊專區公告。
【注意事項】
一、本班原為文教法律研究所,於 101 學年度與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整併為文教法律碩士班,本班授與畢業生法律學碩士學位。
二、非法律相關系所畢業之新生,入學後除本班必、選修學分外,應修習至少 20 個法律學分。
三、考試科目各科原始分數最高為 100 分。
四、總成績計算方式:
憲法× 50%+面試成績× 25%+資料審查× 25%
五、資料審查標準:
(一)簡歷自傳:40%
(二)進修計畫書:50%
(三)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如工作經驗、獲獎證明、外語能力證明、創作或參與文教法律相關活動優異表現之證明):10%
六、面試標準:
(一)進修計畫相關問題:50%
(二)文教相關議題:50%
七、在職身分得報考一般生類別。
八、考生應於 108 年 1 月 30 日(星期三)前將審查資料一式乙份,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校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辦公室,資料審查項目之資料袋請予以彌封並加蓋私章或簽名,逾時將不再收件且已繳交之資料亦不接受抽換。未繳交者該項成績以0分計算,亦不受理退費。
九、必要時得依教育部核定之名額不足額錄取。
十、審查資料不予退還,請自行留存影本。

【重要報名時程】請詳閱
※報名方式:先網路取號、繳費後,再網路報名。
※網路取號繳費:107年12月24日(一)9:00至108年01月15日(二)17:30止
※網路報名填表:107年12月24日(一)9:00至108年01月16日(三)17:30止
※統一筆試日期:108年3月17日(日)
【報名作業流程】107年12月24日(一)9:00開放報名作業:
①至「報名作業」-「取得繳費帳號」
②繳費
③繳費成功後1小時至「報名作業」-「網路報名」
④報名完成後至「查詢作業」-「查詢報名結果」(應顯示:網路報名完成)
⑤列印報名表件(報名表-自存不需郵寄,但簡章第4-5頁所列對象需郵寄報名證明資料)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108年1月16日(三)前郵寄報名證明文件者使用。
◎國內應屆畢業生及已畢業生→不需郵寄學歷證明文件。
◎同等學力、境外學歷、特殊需求考生、中低(低)收入戶考生,應郵寄報名相關證明文件(詳簡章第4-5頁)。
【系所審查專用信封封面】:
108年1月30日(三)前郵寄系所審查資料用(有資料審查之系所)。

※以上內容,請以本校公告之簡章內容為準!
http://exam.ntue.edu.tw/index_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