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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住民文教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

設立目的

二十一世紀,原住民族普遍面臨著語言、文化嚴重流失的問題,如何復振與保存原住民族語言文化,成為各民族普遍面臨的挑戰。為了因應此困境,國家已透過立法制定了許多法律、而行政機關也發布了行政命令以實踐原住民在法律上的權利,同時,國家教育機構透過一般教育與民族教育的實施,期許提升原住民個人的教育成就與發揚原住民族語言與文化,然而,復振原住民族語言文化並不容易,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此為設立本專班的目的-培育具法律素養的原住民文化教育人才。

教育目標

畢業條件

1. 文教法律專門課程選修16學分、原住民族法專門課程選修8學分,不含論文,合計24學分。
2. 非法律系所畢業學生,應補修至少20個法律專業課程學分。

課程規劃

修課建議/課程地圖

學費

依據「原住民學生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就讀國立學校者,依「國立學校(不包括學校附設專科部及專科學校)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固定數額基準」規定減免學雜費,減免後原住民學生每學期僅需繳納台幣一千多元的雜費。然而,減免之費用不包括延
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之學雜費。

支援系統

本校每年皆有申請「教育部原住民碩士在職專班支持計畫」,協助同學進行課後輔導,以及同學無法到台北上課時,可以協助其進行「同步/非同學遠距線上」上課。另外,國北教大亦提供多項獎助學金供同學申請。(https://dsa.ntue.edu.tw/life/affair/521

招生簡章

培育具 的原住民文化教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