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口試時間規定

 

項目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碩士班

申請

計畫口試

論文口試

第1週~第17週

執行

計畫口試

論文口試

第3週~寒假前

第3週~暑假前

  1. 論文計畫口試及論文口試申請須提早兩週以上申請,始准予安排口試時間。
  2. 為避免口試作業困難,請盡量於上班時間進行口試。如必須於例假日或晚間進行計畫或論文口試, 需待所辦確認已有工讀生可協助後,才可進行口試並且自行支付工讀費用 。
  3. 口試期間(含預備時間半小時)上班日夜間:2.5小時內以500元支付,超過2.5小時部分以基本時薪每小時183元計。非上班日:3小時內以1000元支付,超過3小時部分以基本時薪每小時183元計。工讀生之工作為協助各位學員,非負責各位之準備事項,也請大家體諒工讀生犧牲假日為您提供服務,謝謝。
  4. 計畫口試通過後 ,碩士班三個月以上始准於申請論文口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