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口試時間規定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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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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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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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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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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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口試
論文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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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週~第17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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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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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口試
論文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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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週~寒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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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週~暑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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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計畫口試及論文口試申請須提早兩週以上申請,始准予安排口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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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口試作業困難,請盡量於上班時間進行口試。如必須於例假日或晚間進行計畫或論文口試, 需待所辦確認已有工讀生可協助後,才可進行口試並且自行支付工讀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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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期間(含預備時間半小時)上班日夜間:2.5小時內以500元支付,超過2.5小時部分以基本時薪每小時183元計。非上班日:3小時內以1000元支付,超過3小時部分以基本時薪每小時183元計。工讀生之工作為協助各位學員,非負責各位之準備事項,也請大家體諒工讀生犧牲假日為您提供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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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口試通過後 ,碩士班三個月以上始准於申請論文口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