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學理念及目標
(一)辦學理念
本校文教法律研究所秉持尊重、包容與創新的教育理念,透過先進的數位學習技術,打造一個跨文化、多元知識融合的平台。本校重視原住民族的文化自覺與自我認同,並希望透過教育來推動原住民社會的文化保存與發展。我們相信透過結合現代法律知識與原住民文化,能夠更進一步促進社會正義,並支持原住民族在法律體系中的平等參與與權益保障。
(二)辦學目標
原住民文教法律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之辦學目標如下:
二、國家人才培育需求
台灣原住民族居住在台灣已有五千多年的歷史,各個族群擁有獨特的語言、歷史、文化、知識系統,這些多樣化的文化內容著實豐富了台灣人的想像與生活。然而,經過過去七十多年以來的同化政策,台灣原住民族的語言、文化已面臨消失的危機。依據2009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世界瀕危語言調查顯示,台灣已列為瀕危語言者有9種,包括「極度危險」之撒奇萊雅語、噶瑪蘭語、邵語、沙阿魯阿語、卡那卡那富語,以及「嚴重危險」之賽夏語、魯凱語下三社(茂林、萬山、多納)方言,而其他臺灣原住民族語言也已經靠近危險邊緣了。原住民語言是其文化與認同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並構成了傳遞與延續原住民文化、文學、歷史、宗教、政治機構與價值的基本媒介,當語言消失了,附隨其上的文化也會跟著消失,當文化消失了,原住民的認同、文學、歷史、價值也會跟著消失。
近年來,為了復振原住民族的文化,國家先是通過《原住民族教育法》,希冀透過民族教育的實施,發揚原住民族的文化,又為促進原住民族語言之傳承、復振與發展,通過了《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2017)與《國家語言發展法》(2019),並且設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推動相關措施。然而,我們知道,語言、文化的復振非一蹴可就,必須要靠許許多多人共同且長期的努力才有可能。而在復振、發展原住民族語言文化的過程中,經常需與行政機關接觸,因為不諳法律系統的操作,使得相關推動工作經常遭遇困境。
再者,台灣原住民族具不同的歷史背景及獨特的文化,司法機關無法全然瞭解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與原住民權利之內涵,而原住民族人面對法律問題時,常生力有未逮之處,需由熟悉族群歷史和現況之原住民專業法律人才,協助族人解決各式法律問題,又因應原住民族專業法庭設立及未來原住民族自治,相關人才實有不足。尤其是在教育與文化領域之法律專業人才更是有限。因此,我們需要更多具法律素養的原住民文化教育專業人才,將文教與法律知識結合應用於原住民族的實際問題,以推動政策與社會變革。
本校業已於108學年度開始在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所內設立「原住民文教法律碩士在職專班」,積極培養具法律素養的原住民文化教育人才。基於國家發展目標,本校希冀可以培育更多具法律素養的文教人才,雖學生來源不限,但本校特別歡迎已投入原住民文化語言保存的公務人員、原住民族教育的原住民重點學校、以及原住民文化人來就讀,這些潛在的原住民在職生散佈在55個山地鄉與平地鄉。過去幾年來,礙於時間、空間的侷限,能夠實際到台北校區就讀者,僅限於居住於大台北地區以及宜蘭、桃園等北部地區的原住民,其他居住在台灣中南部、山區、蘭嶼島上的達悟族人,皆無法至本校進修。因此,為使散佈在全台各處有志投入原住民族語言文化政策變革、促進社會正義者能夠持續進修,本校認有必要成立「原住民文教法律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課程設計特色
(一)文教法律知識的理解
(二)文教法律批判覺知的能力
(三)文教法律議題分析的能力
(四)文教法律理論發展的能力
(五)文教法律專業態度與倫理實踐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