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校園民事賠償實務解析 ∣ 講座

講師: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李宗翰法制專員

演講時間:2025.04.07(一)13:30-15:30

活動內容:

教學現場到處都充斥著風險,經常老師一個沒注意,學生就出現受傷情況,或是親師關係不融洽而被家長猜忌,造成學校與現場老師時時都承擔著被提告的壓力。一旦家長提起民事訴訟,在教育現場多數學校仍屬公立的現下,最終大多數都導向國家賠償的訴訟程序,而其中不外乎涉及人的問題或是物的問題,尤以人的問題為大宗。從校園中不斷宣導的校園霸凌,再到教師體罰、不當管教,甚至是學生在外掃區的打鬧受傷、體育課或實驗課的意外,因為在學校的老師肩負教書育人的責任,所以總不免被家長透過訴訟程序追究責任。而法院在面對與學校教學現場相關的訴訟,多認為只要現場老師盡忠職守,學校平時亦多加提醒宣導以善盡監督義務,同時於意外發生時校方有採取必要措施(如緊急送醫並通知家長),就不會苛責教師與學校;相對的,倘若老師玩忽職守,或未遵守教師倫理,對學生動輒打罵、甚至是發生校園性別事件等,而被家長追究法律責任以及被主管機關認定終生不得再任教職,亦須自負其責。

講座圓滿成功的大合照 郭麗珍教授頒發感謝狀給講師

郭麗珍教授分享對於教學現場的老師應謹守教師倫理的觀點 同學們踴躍表達對演講內容的看法

同學與教授、講師進行教育行政的經驗交流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