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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口試申請流程


以下行政作業程序約為兩個禮拜

申請口試請繳交編號1~6表單,編號7~9表單請於口試當日自行準備,並於口試結束後將正本交回所

1.口試申請書

2.口試委員建議名單

3.論文比對報告書

4.學術倫理修課證明

5.研討會心得10篇或發表1篇(經指導教授審核簽名)

6.歷年成績單1份

7.學位考試成績表 請自行填寫(口試結束後繳至所辦)

8.論文審定書 請自行填寫(口試結束後繳至所辦)

9.論文評分單 請自行填寫,每位口試委員一份。(口試結束後繳至所辦)

 

論文比對:

研究生申請學位口試前應經檢測系統進行論文比對始得申請口試(計畫口試免比對)。
Turnitin論文比對系統教育訓練簡報 
北教大碩博士論文比對申請系統
 http://papercheck.ntue.edu.tw/

學術倫理:

學術倫理課程之修課時數【必修18單元,6小時】為學位考試申請時必須符合的資格條件之一,同學可在修業期限內之任何時間自行上網修課並完成線上總測驗;惟最遲需在擬提出學位考試申請前取得「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核發之修課證明」。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學校已先為學生建立帳號,帳號是學號,密碼預設學號末5碼)

 

注意事項:

◎口試委員名單將在所長圈選後,請於三天後向所辦詢問,並請口試本人或指導教授儘快聯繫口試委員 。
◎若因故需更改口試委員,請於公佈後三天內(不含公佈當天),重新提出申請,謝謝。
◎確認口試時間後,請同學們盡早向所辦登記口試時間與教室,以便保留口試場地。

★請同學安排於學校上班時間進行口試,若於非上班時間進行口試需向所辦專案申請,並自行負擔假日工讀生費服務費用。

★所上教室若在相同時段額滿而無法提供教室時,請自行另找尋教室。

★建議本所學生發表各階段口試之前均須參與相同階段之學生口試乙次。

★各發表口試之學生建議邀請同學參與協助口試,參與協助之同學應盡力協助發表之同學相關事務,使發表之同學口試過程順利進行。

 

請準備要給口試委員的資料送至給口試委員

 

口試當天請張貼

口試當天完後請繳交

  • 論文口試費印領清冊一份(當天向所辦索取,請口試委員簽名、填寫身分證號)
  • 論文審定書正本(請口試委員簽名)
  • 學位考試成績表正本(請自行影印一份留存)
  • 論文評分單(請自行影印一份留存)

 

口試後請依順序辦理 

1. 口試完,開始進行論文修正與格式確認。
2. 修正完成後,請指導教授簽修正確認書修正對照表
3.
指導教授簽名後,請至所辦給所長簽名 ,請附下列資料。

4. 待所長簽完審定書,即可上傳提交論文至本校圖書館。請主動提供學號、姓名、email address三項資料給助教:ying1021@mail.ntue.edu.tw(顏紫盈助教) 以申請帳號與密碼。
5.
學位論文提交】請詳閱圖書館相關注意事項

*學位論文公開閱覽及延後公開原則: 若非為專利申請因素者,請勾選校內外立即開放。 延後公開:為專利申請擬延後公開者,請於授權書中敘明專利申請字號及論文延後公開上網時間。

6. 取得本校圖書館授權書,掃描後置入論文即可印製紙本論文,辦理離校程序。

 離校程序

*辦理離校所需論文數量:4。 (圖書館3本、所辦1本)

*依離校程序單送各單位蓋章。

日間請上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表單下載→畢業→碩、博士生離校手續單

在職專班請上進修教育中心表單下載→離校手續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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