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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文教法律研究所研究生論文口試申請及舉辦時間

  •    本所研究生論文口試申請及舉辦時間:

1.研究生計畫口試及學位口試皆於學期間申請辦理。

2.申請時間為每學期第1週至第17週(114/06/13截止),辦理時間第3週(114/03/03)開始至當學期止(114/07/31)。

3.申請學位口試前須:

(1)通過論文比對系統審查,本所學生學位論文比對結果相似度應低於15%;

(2)107學年後入學者,需檢附學術倫理6小時研習證明。

方能申請學位口試。

口試相關規定敬請查閱本所網站說明

  • 本所研究生須於入學第2學期結束前提出擬聘指導教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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