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臺灣的文化教育發展主要受到三股勢力的影響,首先是去威權體制後的自由化;其次是全球化下多元文化與教育的挑戰;第三個勢力是產業化的新觀點。
所謂自由化就是去除不必要的管制,讓個人依其興趣或認知來決定文化與教育的方式,因自由化的影響使得臺灣目前文教發展達到前所未有的多樣繁榮。此一多樣的文教發展,卻因全球化中強勢文化衝擊,產生在地傳統文化生存的危機,而傳統文化必須透過保存與創新,才能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保持其獨特性與競爭力。此外,文教自由化過程中,如何提供文教需求是一個經濟問題,因而文教活動會成為一種產業,這些新興產業要如何運作才能在資源合理配置、滿足多樣需求、確保文化獨特 性、並在競爭力中求得平衡,是目前文教政策的焦點。
法律的目的即在於保障個人的自由與民主的權利,並維護社會的正義與秩序。由而,當文教活動步入自由化愈深,愈需要法律確立權益及建立秩序。但另一方面,法律也需要文化與教育專業的注入,才能發揮其效能。過去文教活動一直是屬於法外領域的理由就是因為專業的隔閡。
臺灣在邁入已開發國家之林時,勢將重視文化建設與法治建設,兩大建設將使得文教法律方面的人才需求倍增:
行政院於日前提出本計畫,預計在數年內進行十大重點投資計畫,其中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國際創新研發基地計畫與文教法律人才最為相 關。以文化作為國家未來發展的重點,其最終目的在於將文化帶入市民的生活與經濟領域中,讓人文的精神與內涵不僅是市民生存的工具(經濟),也將是生活(休 閒、教育)的核心。西歐雖然是高度開發的國家,但其社會最為人津津樂道的卻是充滿文化氣息的環境;臺灣擁有高科技的生存空間,進一步也必定需要文化來滋養生命。現代社會文化活動的進行,已經脫離以往由習俗來運作的方式;導入的管理與行銷理念迫使文化活動必須依賴法律規範來作為共同遵循、以及解決爭議的標準。由而,文化活動的推展將無法避免地須了解法律,以保障個人或團體文化上的相關權利;同時,法治概念的帶入,才能將文化傳承與創新綿延流長地推動。
教育領域近年來兩大的特徵就是教育產業的擴張與法治觀念的紮根。由於終身教育的確立,使得各種教育方式與機構正在快速成長,學校教育僅是教育體系中的一小環,社會教育、成人教育的建構改變了教育體系的面貌。另一方面,教育行政法治化也在深化當中,例如在民國九十二年一年內,僅在學校教育方面,立法院就修訂了十二個教育法律,這些空前的紀錄表示了教育法治化為必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