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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修課程教學大綱 ::

20200619_150933

壹、科目代碼: 年級: 教經系原民法律碩專一 學分數: 3
貳、科目名稱:民法專題研究
叁、科目英文名稱:Selected Topics in Civil Code
肆、開課系所: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原住民文教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伍、任課教師(代碼): 郭麗珍   必(選)修別 : 必修
陸:課程核心能力:
柒、教學目標
本課程乃在探討民事法之基本重要學說理論、重要制度、實務上之爭議問題,進行講授及研討,使法律系畢業同學們在具有民法基礎之後,對民法領域有更精進的研究與學習;使原非法律系畢業的同學透過這門課程的研修,對民法學有更深的了解。本學期課程以債法為主要授課及研討內容,並結合原住民族文化議題綜合探討。

捌、教材大綱

週次 月/日
第一週 9/14 課程及上課內容簡介
第二週 9/21 民法相關議題與課堂報告主題討論
第三週 9/28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兼論締約上過失責任)
第四週 10/5 代理之法律關係(無權代理、表見代理)
第五週 10/12 無因管理(適當、不適當、不法之無因管理)
第六週 10/19 不當得利(給付與非給付不當得利)
第七週 10/26 不當得利(給付與非給付不當得利)
第八週 11/2 一般侵權行為(一)人格權之保護
第九週 11/9 特殊侵權行為(一)教師之責任
第十週 11/16 特殊侵權行為(二)(僱用人責任)/學校之責任(含保險議題)
第十一週 11/23 債務不履行(一) 給付不能案例研討
第十二週 11/30 債務不履行(二)不完全給付案例研討
第十三週 12/7 特殊侵權行為(三)(未成年人與法定代理人之侵權責任)
第十四週 12/14 特殊侵權行為(四) (工作物所有人責任)/私立學校之設施責任
第十五週 12/21 債各契約(一) 買賣/契約之瑕疵擔保責任案例研討
第十六週 12/28 債各契約(二) 承攬契約之瑕疵擔保責任案例研討 &租賃契約問題
第十七週 1/4 債各契約(三)探討旅遊契約案例研討
第十八週 1/11 期末報告(書面繳交)

玖、實施方法

■課堂講授 ■分組討論 □參觀實習 ■其他(個別報告)

拾、評量方式

■出席討論: 20 % □期中成績:○○ % ■期末報告:40%
■課堂報告: 40 % □其他( ): %

拾壹、參考資料

王澤鑑著,侵權行為法,作者自版,2015。
王澤鑑著,不當得利,著者自版,增訂版,民國91年3月
王澤鑑著,基本理論:契約、意定代理與無因管理,作者自版,增訂七版,民國92年10月
王澤鑑著,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作者自版,增訂八版,民國92年10月
王澤鑑著,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一冊~第八冊,著者自版,民國65~85年何孝元著,民法債編總論,三民,民國82年1月
戴修瓚著,民法債編總論,三民,四版,民國82年1月
劉清景編著,民法精要-債編總論,學知,初版,民國89年
黃立著,民法債編總論,自版,元照總經銷,二版,民國89年
林誠二著,民法債編總論(上、下),瑞興,初版,民國92年7月,民國90年3月
劉春堂著,判解民法債編通則,三民,五版二刷,民國90年3月
鄭玉波著,陳榮隆修訂,民法債編總論,三民,修訂二版,民國91年6月
邱聰智著,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上、下),著者發行,華泰經銷,新訂一版二刷,民92年3月
陳猷隆著,民法債編總論,五南,三版,民國92年9月
黃茂榮著,債法總論(一),著者發行,植根經銷,增訂版,民國92年10月
黃茂榮著,債法總論(二),著者發行,植根經銷,初版,民國91年9月
孫森焱著,民法債編總論(上、下),著者發行,三民經銷,修訂版,民國93年1月
郭麗珍著,瑕疵損害、瑕疵結果損害與繼續侵蝕性損害,翰盧,初版,民國88年5月
郭麗珍著『產品瑕疵與製造人行為之研究—客觀典型之產品瑕疵概念與產品安全注意義務』,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叢書(十),台北
蘇永欽、黃立、王千維等合著,民法七十年之回顧與展望論文集(一)總則‧債編,元照,初版,民國89年10月
姚志明,債務不履行法研究(一),元照,初版,民國89年1月

壹、科目代碼: 年級: 文法碩+原民碩 學分數: 3
貳、科目名稱:行政法專題研究
叁、科目英文名稱:Special Topics in the Administrative Law
肆、開課系所: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原住民文教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文教法律碩士班
伍、任課教師(代碼): 呂理翔    必(選)修別 : 必修
陸:課程核心能力:
勾選 核心能力 核心能力面向
ˇ 1. 文教法律知識的理解(專門知識)
ˇ 2. 文教法律批判覺知的能力(認知過程能力、社會實踐)
ˇ 3. 文教法律議題分析的能力(認知過程能力、社會實踐)
ˇ 4. 文教法律理論發展的能力(專認知過程能力)
ˇ 5. 文教法律專業態度與倫理實踐的能力(博雅關懷、社會實踐、倫理精進)

柒、教學目標

「行政法為具體的憲法」,主要乃規範人民在行政法法律關係中的地位與權利義務,協助人民面對執行公權力的行政機關,維護自身權益,同時督促行政機關正確解釋、適用法令,以兼顧行政效能與人權保障。
基於上述行政法的任務,本課程預備達成以下四項教學目標:
(一)、 協助同學掌握行政法學的概念及體系,並從個案研習中熟習行政法解釋與適用之步驟
(二)、 培養同學閱讀公法文獻、彙整與摘要各方論述觀點,以及檢討、批判現行制度或通說見解之能力
(三)、 在正確認識學術論文寫作方法、引註格式與學術倫理要求之基礎上,針對具體議題撰寫學期報告
(四)、 培養口語表達的組織能力、臨場應對技巧以及時間控制能力
(五)、 又本課程雖開設於原住民法律碩士專班,惟課程本質仍應著重於行政法學理論與實務的鑽研,並藉此與其他原住民法律專題課程有所區隔。

捌、教材大綱

前三分之二學期(期初至第十二週)之行政法學基礎建構與強化階段,以下標記*之課題為當週課程進行重點,為授課教師以及同學報告時應予強調及深入探討之部分:
(一)緒論
課程進行流程、評分方式簡介;課程用書介紹;法律與公法學習方法[*];行政法與生活[*];行政法對於國家考試、以及對文化教育法律實務工作的重要性。

(二)行政法總論內容概述
行政的意義與界定理論-何以「行政只能被描述,無法被定義」?「行政法為具體的憲法」的涵義[*]

(三)行政法的分類
公權力行政與私經濟行政-公私法區分標準與實益[*];行政手段選擇的自由性(釋字第540號、第758號、第759號解釋);國庫理論;基本權規範對於私經濟行政活動之拘束力[*];依行政行為的目標或功能特色而分-秩序行政、給付行政、計畫行政、保護行政、公需行政

(四)行政法的法源
形式意義與實質意義的法治國理念[*];法源的意義;行政與法之關係:法作為行政之框架及授權、行政作為法之執行者與實現者[*];依法行政原則的重要性:法律優位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意義簡介;依法行政原則與民主原則之關聯

(五)依法行政原則
法律優位原則的意義-內部法、外部法之區別;行政法的法源概論;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對行政活動之拘束[*];法律適用(優先適用)法則;特別法與普通法之分辨;真正溯及既往與不真正溯及既往之區別[*]
法律保留原則的意義-自由主義與市民主義的國家觀、國家社會二元論;界定法律保留範圍之理論;重要性理論;層級性法律保留理論(釋字第443號) [*]

(六)其他行政法上一般原理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誠信原則、平等原則、行政自我拘束原則[*]、經濟性原則、效率原則、比例原則、便宜原則

(七)行政的羈束性與自由性
羈束行政與裁量行政;不確定法律概念與判斷餘地;法律明確性原則與審查標準(釋字第432號) ;裁量理論與裁量瑕疵類型[*];法院審查密度與範圍[*];計畫裁量與司法審查(釋字第742號)[*]

(八)行政法上一般權利義務關係與特別權力(身分)關係
理論演進歷程;相關大法官解釋;特別權力關係之類型與必要性;現階段問題與未來可能發展[*]

(九)行政行為制度鳥瞰
以「合法且效率」為標準選擇執行法律之手段;行政法律行為與行政事實行為之區別,以及各該應適用之法規範體系與救濟制度;行政內部活動與外部行為之區別[*];行政行為與行政程序之關聯[*];管制與調控手段之選擇;公私協力之各種型態[*]

(十)行政命令法制概論與行政立法之必要性。
行政命令三大類型與個別功能: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行政規則;授權明確性原則[*];職權命令在行政程序法施行後的存在空間[*];行政規則之(間接)對外效力與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十一)行政處分制度
行政處分的歷史演進;在行政行為體系中的核心地位:作為具體的法;行政處分的要素分析與其他鄰接概念的區別[*];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之關聯

(十二)行政處分的要件、功能與格式與行政處分之效力
行政處分的要素分析與實例演練;一般處分的成立要件與功能、一般處分與法規命令之區別[*];行政處分型態或概念名稱:多階段處分、暫時處分、部分處分、重複處分與二次裁決[*];作成行政處分之格式、程序要求:作成不利益處分前之陳述意見機會
行政處分效力之意義與類型(「公定力」、「形式確定力」、「實質確定力」、「構成要件效力」等) [*];行政處分之附款件;處分相對人未履行負擔之後果;行政處分效力解消方式(撤銷與廢止) [*]

(十三)行政處分的程序要求
必要記載事項(尤其行政處分理由)、書面、送達與生效、救濟方式之教示;陳述意見、聽證與公聽會[*];程序瑕疵與救濟之限制[*]

(十三)撤銷與廢止行政處分之程序與效力
(合法)授益性行政處分之廢止要件與法律效果;(違法)侵益性行政處分之撤銷與信賴保護[*]:制度目的與檢驗步驟詳述、實例演練;行政處分解消後之利益返還[*]

(十四)行政程序重開制度;行政法上消滅時效制度
相關爭議的歷史演進;消滅時效與信賴利益保護[*];準用民法的範圍與方式

(十五)行政契約
行政契約的意義與功能;生效條件;行政契約之分類;行政契約違法之效果;實務案例分析[*];政府採購法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評析[*]

(十六)行政罰與行政執行制度
行政罰原理;一事不二罰與按日(次)連續處罰爭議[*];罰鍰額度;行政罰之主觀要件
行政執行之類型與正當程序;限制住居與出境之爭議;管收制度之必要性[*];行政法上行為與不行為義務的執行方法選擇及裁量;直接執行與即時強制之區別;行政執行之救濟[*]

(十七)行政程序與行政程序法概論
行政程序法作為多國制度綜合參照的產物;行政程序法之適用範圍與排除;送達、公告、陳述意見等爭議案件類型;「正當行政程序」的意義與相關大法官解釋(釋字第709號、第739號、第743號解釋)[*];電子化行政程序、電子化政府之緣起與進展[*]

(十八)行政救濟制度
訴願法、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制度之關係;法院組織與程序設計;行政爭訴類型之區別與新發展(釋字第742號);行政救濟與國家賠償制度之改革進展[*];國家責任制度與各種公法請求權基礎(釋字第400號、第525號、第747號)[*]

後三分之一學期(第十三週至第十八週)
個別進行學期報告,並與所有修課同學共同討論。(詳參下述實施方法)

玖、實施方法

考量本學程修課同學中有相當比例過去並非就讀法律系,未曾系統性的修習行政法(總論),因此本學期「行政法專題」之課程首要目標在於建構與強化對行政法學的基礎知識。前十二週左右的時間,將以「行政法總論」綱要次序進行,以兼顧大學階段為法律系及非法律系之同學。具體作法,由修課同學閱讀教科書與相關文獻後,按照上述課綱內容,進行大約三十分鐘的口頭報告,並以書面摘要或PPT作為摘要,再由任課老師補充新聞時事、生活實例、相關判解、決議或學說意見,進行討論,使修課同學對行政法能有清晰、正確的認識。
另一方面,由於修課同學可能過去未曾修習行政法,或於相對短促的時間,難以正確收集整理相關教科書與文獻,故未來將視課程難易程度、同學上課情形,是否有能力自主收集整理文獻資料,在課程進行中適當提示該當範圍的重點與明確的文獻方向。
第十三週至學期末的時間,將由修課同學提出文教行政法律領域相關議題結合前述行政法總論之概念學理,進行專題報告,並於報告後進行討論。書面報告的形式、引註與文獻的要求以及論述彙整的方法,均在學期初向修課同學說明,修課同學應於第五週時提出學期報告題目,第八週時提出已收集的文獻資料索引,以控制報告撰寫之進度,並避免臨時倉促(甚至以抄襲)做成之報告。報告同學應於口頭報告前一週將書面提出,讓其他同學得以事前閱讀,並在報告後進行討論。
由於報告題目的發想本身也是研究工作的重要部分,更可藉此檢視是否充分掌握行政法概念、法理內涵,及其與現實爭議間的關聯,並培養同學對法律生活的觀察力,故本課程原則上由修課同學自行決定報告題目,並由任課教師輔導修正。惟考量部分同學過去並未經歷法律基礎教育,可能不易達成上述要求,則可在下列建議教育與文化行政法主題中選擇其一進行報告:
[教育領域]
*論地方政府對於教育組織與教育活動的自治權限
-以中學課綱及高中入學考試為中心
*教師權利救濟途徑初探
*論國民受義務教育義務與權利-體制外教育管道的空間
*教育法制中行政契約之適用與疑義
-公費補助教育或進修之義務履行為中心
*教育領域的國家賠償責任
*教育行政領域的職務協助與爭議
*教育人員退休權益與信賴保護原則
*中小學學生仍壟罩於特別權力關係下?
*大學更改系名侵害學生主觀公法上權利?
[文化領域]
*從釋字第689號解釋論新聞從業者之跟拍行為
*私有古蹟的維護與管理-所有權人的特別犧牲
*藝文活動或設施利用之收費
*網路文化與業者自律-以預防青少年瀏覽有害身心健康之網頁為例
*宗教儀式與動物保護-以飼養神豬、放生功德為例
*少數語言保障與文化發展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與租稅優惠
*多元文化的涵義與界限
*醜陋的公共設施?從強化文化內涵與評選程序談起

拾、評量方式

成績評分將以學期報告成績為主,並占百分之五十,前階段文獻整理及口頭報告,占百分之三十五,平時出席率、課程中提問、回答、參與討論的表現,占百分之十五。

拾壹、參考資料

(一) 李建良,〈行政法基本十講〉,7版,2017年。
(二) 李震山‧林合民‧陳春生‧洪家殷‧黃啟禎,〈行政法入門〉,8版,2015年。
(三) 蔡茂寅‧李建良‧林明鏘‧周志宏,〈行政程序法實用〉,4版,2013年。
(四) 陳敏,〈行政法總論〉,9版,2016年9月。
(五) 莊國榮,〈行政法〉,3版,2015年。
(六) 李惠宗,〈行政法要義〉,7版,2016年。
(七) 吳庚/盛子龍,〈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15版,2017年。
(八) 李震山,〈行政法導論〉,9版,2014年。
(九) 林錫堯,〈行政法要義〉,4版,2016年。
(十) 程明修,〈行政私法與私行政法〉,2017年
(十一) 程明修,〈行政處分的構造〉,2017年
(十二) 詹鎮榮,〈行政法總論之變遷與續造〉,2017年
(十三) 詹鎮榮,〈公私協力與行政合作法〉,2版,2016年
(十四) 陳清秀、蔡志方、林明鏘等,〈地方自治法〉,2017年
(十五) 許育典,〈公民文化權、文化法治與古蹟保存〉,2017年
(十六) 許育典,〈基本人權與兒少保護〉,2017年
(十七) 許育典,〈跨領域的教育法制與教育行政〉,2014年
(十八) 許育典,〈文化基本權與多元文化國〉,2014年

壹、班級:文法碩+原民碩 學分:3 選別:必修
貳、科目:文化法專題研究
參、開課系所: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原住民文教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文教法律碩士班 任課教師:徐筱菁
肆、教學目標:
文化法為所有有關文化活動之法律,本課程將從國內法與國際法之規範,說明文化之法律意義與相關主體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文化法的知識建立在日常生活各項爭議當中,且要解決這些爭議。因此,同學應在本課程學習後,能夠觀察日常生活的衝突事項,並以法學觀點、理論和法規來解釋這些現象,進而為公平有序的社會盡一份心力。本次課程的教學具體目標如下:
(1) 認識文化法理論與實務的內容;
(2) 掌握文化法立法原則之意涵;
(3) 練習從法律的觀點分析文化事件的事實與解釋問題;
(4) 熟習國家考試有關文化法的考題趨勢。
伍、教材大綱:
Weeks Subjects
第1週 說明教學方式並擬定學習計畫
第2週 文化與法治的關係
第3週 文化在法律上的概念
第4週 文化憲法
第5週 文化政策與文化行政
第6週 文化刑法
第7週 文化保護與法制
第8週 文化資產保存法與博物館法
第9週 *校外參訪*
第10週 文化傳播與法制
第11週 出版法與廣電法
第12週 通訊法
第13週 *專家演講*
第14週 文化運用與法制
第15週 藝術家法
第16週 文化產業法
第17週 同學學期研究口頭報告
第18週 同學學期研究口頭報告
陸、實施方法:
***本課程要求
1. 熟讀教材:同學使用教學魔法師(https://imagic.ntue.edu.tw/)下載教材,務請熟讀各類名詞的概念。
2. 提出問題與參與討論:同學應根據上課主題,提出問題並參與各種議題的討論,藉以學習法律觀點。
3. 完成課後作業:同學練習在一到兩個鐘頭內完成課後作業,除為達成複習和預習的目標外,也提高專注力。
4. 撰寫學期研究報告:由同學分組自擬主題進行研究與寫作。學期結束時繳交一份約3千~5千字之書面報告,並提出15分鐘之口頭報告。
***上課實施方式
1. 講述教學:使用授課教師自編講義,為國北教大學生量身訂作教材
2. 媒體教學:全程使用圖表、簡報、校內iCAN課輔系統等數位教學媒體,加強教學效果
3. 案例教學:以實際案例輔導學生驗證法學理論,以及應用法規於實務的能力
4. 討論教學:彙整資料與報告,以熟悉搜尋、判讀與說明法規
5. 參觀活動:參觀校外文化機關,增進實務經驗
6. 專家演講:透過專家經驗分享,了解理論與實務間的互證
柒、評量方式:
出席和課間參與討論(40%)、學期報告成績(60%)
捌、參考資料:【請遵守智慧財產權,不得非法影印】
教師自編講義:請上網教學平台下載。
*以下為基本閱讀資料,進階閱讀資料請見講義中個別單元。
Heilbrun,James/Gary,CharlesM著;郭書瑄、嚴玲娟譯(2008),藝術文化經濟學,台北:典藏藝術家庭。
尹章義(2005),文化資產保存法概論,台北市:文笙。
王怡惠(2011),促進公有文化創意資產的加值利用-以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規定為例,科技法律透析。
王俐容(2016),國藝會組織定位論述:二十年的回顧與展望,國藝會20周年回顧與前瞻論壇。
朱敏賢、陳昱嵐(2011),我國申請登錄世界遺產之文化資產保存法律分析─以金門為探討中心,文化資產保存學刊,2011年,第18期。
吳庚(2017),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15版,台北市:自刊。
林佳瑩(2014),設計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2版,台北市:元照。
林信和主持,朱宗慶,姚思遠,陸蓉之協同主持(2000),藝術家法、藝術團體法暨文化空間法法案研究期末報告,台北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威廉.畢尼斯/著,桂雅文、閻惠群/譯(2004),藝術管理這一行,台北市:五觀藝術。
封昌宏(2014),試論國家獎助藝術之基本原則及其手段,中正財經法學,2014年7月,第9期。
夏學理,鄭美華,陳曼玲,周一彤,方顗茹,陳亞平/編著(2011),藝術管理,3版,台北市:五南。
夏學理、凌公山、陳媛編(2015),文化行政,4版,台北市:五南。
夏學理、秦嘉嫄、洪琬喻、陳國政、施沛琳、謝知達、陳怡君(2016),文化創意產業概論,台北市:五南,2版。
夏學理、沈中元、劉美芝、劉佳琦、黃淑晶(2016),文化機構與藝術組織,2版,台北市:五南。
夏學理;凌公山;陳媛(2012),文化行政,4版,台北市:五南。
許育典(2013),文化憲法與文化國,2版,台北市:元照。
許育典(2017),公民文化權、文化法治與古蹟保存,台北市:元照。
許育典、李惠圓(2003),私有古蹟保存與文化資產保護法制的檢討,成大法學,5民92.06頁25-84。
許育典、封昌宏(2016),政府採購文化藝術表演活動的法制爭議-以百年國慶音樂劇夢想家案為例,中原財經法學,第36期。
許育典、封昌宏(2016),從自由競爭到國家促進的文創法制建構,月旦法學,第255期。
陳妙芬(2007),文化國的原則與實踐,收於:蕭高彥主編,憲政基本價值,初版,台北市: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陳淑芳(2006),文化憲法,收於:蘇永欽編,部門憲法,台北市:元照。
蕭雄淋(2015),著作權法論,8版,台北市:五南。
日本文化庁:文化芸術の振興に関する基本的な方針(第4次基本方針),http://www.bunka.go.jp/seisaku/bunka_gyosei/hoshin/kihon_hoshin_4ji/pdf/kihon_hoshin_4ji.pdfu 

壹、班級:文法碩+原民碩 學分:3 選別:必修
貳、科目:教育法專題研究
參、開課系所: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原住民文教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文教法律碩士班 任課教師:周志宏
肆、教學目標:
本課程在於提供學生教育法學之理論與知識,了解教育與法律之關係,探討教育人權及學校實務上之相關法律問題,使其對於我國教育法制及其問題能夠加以掌握。
伍、教材大綱:
第一週 何謂教育法學?教育法之研究範圍與方法
第二週 台灣教育法學研究概況、教育法之分類與體系
第三週 國際法與教育:國際人權典章中的教育人權兩公約施行法與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
第四週 憲法與教育
第五週 教育基本法
第六週 學生學習與受教育之權利
第七週 實例探討:學生懲戒、體罰問題、常態編班問題等
第八週 父母之教育權:教育選擇與教育參與
第九週 實例探討:家長之教育參與、家長會組織與運作問題等
第十週 教師之地位與權利、義務(一):教師法與教師聘任、權利義務
第十一週 教師之地位與權利、義務(二):教師法與教師組織、教師申訴
第十二週 實例探討:教師解聘爭議、教師組織工會爭議等
第十三週 私人興學(一):私立學校
第十四週 私人興學(二):學校公辦民營、另類學校與實驗教育
第十五週 教育行政與學校行政(一):中央與地方之教育行政
第十六週 教育行政與學校行政(二):教育人事、經費與學校組織
第十七週 教育行政與學校行政(三):學制與教育內容
第十八週 期末考試週
陸、實施方法:
※課堂講授 ※分組討論
柒、評量方式:
出席討論: 20 % 期末報告: 40 %
課堂報告: 40 %
捌、參考資料:【請遵守智慧財產權,不得非法影印】
上課講義及下列書籍:
許育典著,法治國與教育行政,高等教育出版公司;李惠宗著,教育行政法要義,元照出版公司
1.周志宏著,1989年,《學術自由與大學法》,蔚理法律出版社。
2.薛化元、周志宏、賴麗春、李英毅合著,1990年,《教師地位與權利義務-以台灣中小學教師為中心》,國家政策研究中心。
3.薛化元、周志宏編著,1994年,《國民教育權的理論與實際》,稻鄉出版社。
4.周志宏著,1996年12月,《教育基本法立法必要性之研究》,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
5.周志宏、薛曉華編,1997年10月,《重繪教育新圖像》,稻鄉出版社。
6.周志宏著,1997年10月,《教育法與教育改革》,稻鄉出版社。
7.蔡茂寅、李建良、林明鏘、周志宏合著,2000年11月,《行政程序法實用》,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8.周志宏、陳舜芬合編,2000年11月,《教育法規》,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9.周志宏著,2001年11月,《私人興學自由與私立學校法制之研究》,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10.周志宏、許志雄、陳明祥、蔡宗珍、蔡茂寅等合著,2002年4月,《現代憲法論》,元照出版公司。ISBN:9789866540288。
11.周志宏著,2002年4月,《學術自由與高等教育法制》,高等教育文化事業有限公司。ISBN:9578144326。
12.周志宏等合譯,2003年6月,《21世紀美國高等教育-社會、政治、經濟的挑戰》,高等教育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13.周志宏著,2003年9月,增訂新版,《教育法與教育改革》,高等教育文化事業有限公司。ISBN:9578144989
14.陳伯璋、蓋浙生主編,周志宏等合著,2005年5月,《新世紀高等教育政策與行政》,初版,台北,高等教育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57-192頁;193-225頁。
15.陳慈陽主編,周志宏等合著,2008年3月,《憲法知多少-新時代·新思維》,元照出版公司。
16.周志宏主編,2010年3月,《教育文化法規》,元照出版公司。ISBN:9789866540103。
17.周志宏編撰,2011年7月,普通高級中學《公民與社會(3)》教科書(教育部高審字第0679號),翰林出版公司。
18.周志宏著,2012年8月,《教育法與教育改革(二)》,高等教育文化事業有限公司。ISBN:9789862660430。
19.周志宏著,2012年8月,《教育法與教育改革(三)》,高等教育文化事業有限公司。ISBN:9789862660461。
20.周志宏著,2012年10月,《學術自由與高等教育法制(二)》,高等教育文化事業有限公司。ISBN:978986266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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